国网山西送变电工程有限企业质量工作奖惩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贯彻质量管理责任,严格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努力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工艺,深入提高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并保证各项工程高质量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创立,企业结合实际,特制定了本意见第二条本意见编制重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国家电网企业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企业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措施》、《国家电网有限企业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及优质工程评比管理措施》、《国家电网有限企业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措施》、《国家电网企业质量事件调查措施》、《国家电网企业表扬奖励工作管理措施》等有关文献规定
第三条企业对各基层单位实行质量工作目的管理年度考核;对工程项目部实行质量责任量化考核
对在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未完毕质量目的及考核指标的单位和负责人予以惩罚;对在建工程项目部及有关重要质量管理负责人员进行责任量化考核
第四条奖惩形式包括通报表扬、物质奖励、通报批评、经济惩罚等
第五条本细则合用于企业质量管理及整合体系运行所波及的各部门、各单位及企业所属各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六条企业设置优质工程专题奖对获得国网企业优质工程(金、银)奖、行业级(电力行业、建筑行业、安装行业等)优质工程、国网示范工程的单位,企业予以奖励5万元,并奖励机关直接参与工程质量管理的人员合计1万元
对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单位(获奖单位以文献为准),企业再予以奖励6万元,并再奖励机关直接参与工程创优的有关人员合计2万元
第七条企业设置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专题奖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专题奖单位:元奖项类别获奖等级企业级(省企业企协)省部级(省电力行协、中电建协、水电质协等)国家级(中质协、中施协、中建协等)优秀QC成果小组奖一等奖300050007000二等奖40006000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