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下称统评机制)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开始实施时,只适用于住宿照顾服务,即安老院、护理安老院和护养院的服务。由二零零一年六月起,统评机制亦延展至社区照顾服务,包括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长者日间护理中心以及由家务助理服务或家居照顾服务提供的个人照顾或护理服务。2.根据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督导委员会的建议,我们分别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及十一月进行问卷调查,向认可评估员、个案工作员、中心主管、服务机构及服务使用者收集他们对实施统评机制的意见。两次的检讨结果均显示无论是有关的专业人士和评估员,或是服务使用者都对统评机制有正面的评价,并认为此机制有助服务使用者订定护理计划。3.基于统评机制的成功经验,亦为了精简长者申请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程序,我们于二零零一年《照顾长者》施政方针小册子中作出承诺,为受资助长期护理服务设立统一的申请机制,即「中央轮候册」,并订下目标在二零零二年至零三年度改善有关的电脑系统,以便为住宿及社区照顾服务进行统一登记和编配。设立中央轮候册的目的4.设立「中央轮候册」的主要目的,是为资助长期护理服务,包括住宿及社区照顾服务,设立统一的申请机制。此举可让长者无须向不同的服务单位申请和轮候不同的服务,亦可确保能够更适时把现有的服务编配给有需要的长者。具体来说,「中央轮候册」可达到以下的目的:(a)精简申请程序-申请人只需向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统一申请机制进行一次登记,便可以按照其护理需要的评估结果获安排接受合适的服务;(b)更妥善协调服务的编配及更适时提供现有的服务-当申请人向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统一机制进行登记后,便会获安排接受评估。申请人会根据评估结果获编配或安排轮候合适的服务;(c)更有效运用和管理资源-使现有的服务能用于已确认有需要的长者;以及(d)鼓励长者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即使申请人获编配住宿照顾服务,如果他们希望留在家中居住,仍然可以选择接受社区照顾服务。5.安老服务界普遍认为「中央轮候册」能达致上述正面的目的,为长者提供更优质及适切的服务。故此「中央轮候册」的设立并非如你在文章中所提的将所有行政权力收归中央,控制服务轮候及编配,以减低政府在安老服务方面所承受的压力或开支。谘询6.正如上述所言,「中央轮候册」的实施早于二零零一年《照顾长者》施政方针小册子中已定为会落实的措施及目标之一。其间,本署委托顾问公司进行改善电脑系统,以便为住宿及社区照顾服务进行统一登记。安老事务委员会在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的会议上,对「中央轮候册」的实施表示支持。及后,就推行细则方面,本署亦与安老服务界在实施前进行多次磋商。7.在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举行的简报会上,本署向提供长者服务的机构介绍设立「中央轮候册」的背景和特色。我们亦于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提交有关设立「中央轮候册」的资料文件,又于七月十八日及二十五日与「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工作小组」深入讨论各项实施细节。「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督导委员会」亦在二零零三年八月作出讨论和给予指导。此外,我们亦与其他关注团体,包括老人权益促进会、长者及护老者代表等举行会议,交流意见。8.在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及四日,我们为前线同工及服务机构举行简报会,介绍「中央轮候册」的实施详情,并在会上派发《中央轮候册程序手册》草拟本,以便安老服务界预知有关资料。此外,因应安老服务界就「中央轮候册」机制和程序细则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于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再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汇报进展及修订的内容,亦得到委员会对「中央轮候册」的支持。同年十月及十一月初,本署同工亦在多个地区场合与前线员工及长者讨论「中央轮候册」的实施,并回应他们对该机制的关注及澄清有关的误解。9.对于这项新措施,本署已作出广泛谘询,亦向有关团体及安老服务界派发草拟文件;此外,在听取他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后,本署就服务编配方面已作出修订以回应他们的诉求。故此,这情况并非如你在文章中所表示有关的谘询不足或过速。认可评估员的安排10.自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推行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以来,已有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