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制需要注意的问题财会集中核算制是指在保持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单位的银行帐户、和出纳,由各级财政部门成立财务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理各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业务,融会计服务、会计监督于一体的一种会计委派形式
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制既是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之一,又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提供了操作平台,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充分发挥财会集中核算制的优势,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源头治理腐败服务,财会集中核算制从一开始就必须规范运作
一、机构设置要规范财会集中核算制要设立独立的办事机构,直接隶属于各级财政部门,由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和管理
机构名称各地要尽量统一规范,其名称一般应由“行政区划名”、“核算对象的单位性质”、“财务会计核算中心”三部分构成,如“某某县(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
核算中心应作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岗位设置要要在各单位设置单位报帐员岗位;在核算中心一般应设置原始凭证审核岗位、出纳岗位、会计核算岗位、总稽核岗位、主任岗位
其中,单位报帐员岗位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款项缴存、原始凭证初审、定额备用金领报管和核算、与核算中心的财务报销和原始凭证移交手续;原始凭证审核岗位、出纳岗位负责办理核算中心的前台服务业务,分别办理对各单位的原始凭证审核、资金收付结算业务;会计核算岗位负责办理核算中心的后台核算业务;总稽核岗位负责核算中心的内部稽核工作;主任岗位负责核算中心的全面工作
此外,核算中心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机管理岗位、工资管理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等
三、人员配备要合理核算中心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责任第1页共4页重大,因而,对工作人员的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综合协调能力要求很高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