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维修工职业资格考试规定集团原则化工作小组#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国家职业原则1
职业概况职业名称计算机(微机)维修工
职业定义对计算机(微机)及外部设备进行检测、调试和维护修理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性具有一定分析、判断和推理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的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原则课时;中级不少于180原则课时;高级不少于180原则课时
2培训教师应具有较为丰富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经验以及教学能力
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培训场地设备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教室,应有满足一人一机原则的微型计算机房和有关教学试验设备
1合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计算机维修工作人员
2申报条件——初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到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持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到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获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的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