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为全面推进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为确保我市普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先进行列,推动社会化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省、XX市有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驾驭全局能力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力度。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建设进程,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逐步养成自觉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逐步实现由习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办事转变,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二、把握重点,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省、扬州及我市所明确的学习内容,以全国“五五”统编《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解读》及省“百千万”培训工程干部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以下内容:1、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第1页共5页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2、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有关公司、合同、金融、税收、政府调控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和“诚信”原则的学习。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非政府职能向社会和市场转移,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努力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3、规范公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确保公共权力的行使公开、科学、民主,合乎法律、顺乎民意。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本质内涵和相互关系,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增强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物权等合法权益的意识。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严格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并与征询群众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4、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干部管理的党内法规性文件以及《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三、丰富载体,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性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结合各镇、各部门和各自的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性。1、中心组学法。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学法应不少于2次,各级党政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心组学法的时间应安排2次以上。2、会前学法。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第2页共5页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丰富会议内容。3、“百千万”培训工程。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百千万”培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