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指标相关知识解读主要内容:一、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二、国家卫生县城考核及命名管理办法三、部门单位创卫工作运作方式和重点工作四、创卫档案资料收集与管理创卫: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村(社区)和卫生单位、卫生示范户的总称
也称四级卫生创建
卫生城市(县城):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城市精神和市民素养的形象表达,是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具体表现,是促进人与自然环境和谐、推进城市现代化的有效载体,是一个城市、县城的名片
卫生城市及卫生县城创建的由来:世界卫生组织《阿拉木图宣言》发出人人享有健康保健之后,1986年提出健康城市行动战略,加拿大多伦多市率先响应,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健康城市
从此之后健康城市创建在全球推开,目前世界上有3000多个城市在开展健康城市创建
我国的上海、北京、浙江等省市已开始在卫生城市基础上创建健康城市
卫生县城分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卫生县城
卫生城市创建的发展和形势:卫生城市创建始于1990年
在1989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之后,国务院批准对全国455个城市进行卫生大检查,到1995年10月,共组织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检查评比活动,共有155个城市被评为“卫生城市”,23个城市被命名为“”
1996年起,国家卫生城市改为申报制,同时增加国家卫生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的创建
截止2010年7月20日,全国共命名国家卫生城市118个,国家卫生区29个,国家卫生县城(镇)377个,覆盖除西藏外的26个省、自治区和4个直辖市
我省创卫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自宝鸡市2003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后,西安市、咸阳市和渭南市相继获得命名
目前,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鉴定的有汉中和铜川,正在创建的有榆林、延安、安康、商洛,其中我市今年的目标是通过省级考核鉴定
我市2008年启动了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