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页金浩集团总部本部选聘所属公司员工实施办法第2页共3页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页金浩集团总部本部选聘所属公司员工实施办法(金浩人[2007]7号,2007年4月15日)第一条为规范总部选聘所属公司员工的行为,明确所属公司员工被总部选聘到相应职位后,在劳动关系、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形式,根据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结合总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总部各部门核定职数内的经营管理职位和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位出现人员空缺,且总部本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选聘所属分支机构员工到总部工作
总部各部门其他职位出现人员空缺,一般不在所属分支机构选聘员工
第三条选聘所属分支机构员工的基本原则
1,促进员工流动,保持队伍稳定;2,经营管理需要与员工职业发展目标相结合;3,公开,公正,竞争,择优;4,亲属回避
第四条选聘所属分支机构员工的管理权限
1,选聘助理总经理(含)以上经营管理职位的员工,人员需求、选聘方案、考察人选须报主管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的集团领导审批,聘任人选由集团人事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
2,选聘主管职位、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位的员工,人员需求、选聘方案、聘任人选须报主管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的集团领导审批
3,因特殊原因需要选聘其他职位的员工,人员需求、选聘方案须报主管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的集团领导审批;聘任人选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五条选聘所属分支机构员工一般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
特殊情况下,经批准,经营管理职位和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位可以采取直接选聘的形式
第六条选聘助理总经理(含)以上经营管理职位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应体现在选聘方案中,按照管理权限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