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一、指导思想为坚决贯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能力作风建设,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自我约束意识,提高系统机关行政效能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为目的,通过目标管理考核来检验和评价年度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二、考核对象(一)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市局直属事业单位
三、考核内容比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规定的内容,依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由市局党组统一领导,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日常考评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抽检与互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五、评分办法采取量化评分的办法
由考核组依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分配的目标分值和得分、扣分标准进行打分
未达到评分标准的,从设定的分值中按比例或档次扣分
扣分可以超过本项目(子项目)的基础分值,超过部分从总分值中扣除
对受到各级表彰奖励,特别是在科学监管、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加分:1
本级各项工作受到国家局、省局和省级、市级政府正式表彰奖励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通报表扬、评为先进、授予荣誉称号,下同),先进集体加10分;先进个人加5分
第1页共4页2
本级各项工作受到国家局相关司、省局各处室和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正式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加5分,先进个人加3分
本级各项工作受到县(市)委、政府正式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加2分;先进个人加1分
本级各项工作受到县(市)委、政府职能部门正式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加0
3分;先进个人加0
本级参加省局、市局统一组织的各种岗位竞赛和文体活动获得前三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