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坟墓修整若干意见推进“生态”和新农村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运动休闲之城”战略部署
结合市关于加快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起重点对“三江两岸”富春江段四条精品线路”杭黄高铁”沿线开展坟墓专项整治,同时推进全市其他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
为确保新一轮坟墓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殡葬法规为依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贯彻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开展新一轮“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坟墓专项整治活动,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深入推动我市殡葬改革工作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安排重点是三江两岸”段、四条精品线路”两侧200米以及视野范围内的裸露坟墓,一整治范围:全市“三沿五区”范围内坟墓
经批准的生态墓地除外
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12月30日
三、治理方式也可就地深埋不留坟头或绿化覆盖等整治方式治理
200米范围内所有坟墓必须迁移,整治范围内的坟墓以迁入生态墓地为主
迁移的坟墓统一迁入各村生态墓地
现有的空穴集中平毁清理,一空一实的坟墓要求迁入生态墓地,同时加强对集中迁入地(生态墓地规范化管理,并做好坟墓搬迁后老坟址的垃圾清理、消毒和植树绿化
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核实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8月31日搞好宣传发动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1
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措施、专人负责
第1页共4页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结合实际,2
制订工作计划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
制订坟墓整治工作计划,并于20XX年8月31日前报市坟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督促和引导整治范围内坟主按时申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