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48号文件)要求,区委政府将法律援助列入年为民办实事内容,为确保顺利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提高我区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法律援助作为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不断开拓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树立“稳中求进、质量优先、注重基础、创立品牌”的工作理念,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平安、法治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一)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案件补贴标准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1
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由房屋拆迁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案件的再审听证、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列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并根据新受案范围制作宣传材料,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法院立案庭等处摆放宣传资料
(完成时限: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区司法局会同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确保补贴标准达到应援尽援工作要求,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6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第1页共4页(二)完善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功能,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4
建立区法律援助中心标准化接待室
标准化接待室应处于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