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及省、市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非法无证木材加工企业为重点的清理整顿木材加工企业活动
通过对全市木材加工企业的清理整顿,取缔和关闭违法设立的木材加工企业,有效治理木材加工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厂点过多过滥的状况,遏制过量消耗森林资源的势头
通过清理整顿,强化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滥砍盗伐林木和收购、经营加工非法来源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全市木材加工企业的合理布局,建立规范的木材加工秩序,促进全市木材加工行业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市清理整顿木材加工企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高航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吕建伟、王玉晗、窦洪良、市政府副秘书长曹庆伟担任,成员单位有:公安局、林业局、工商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党委书记崔魁武兼任
各乡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清理整顿木材加工企业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全市清理整顿木材加工企业工作顺利完成
三、清理整顿主要内容1、木材加工企业是否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是否取得木材加工许可证,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无未经批准和登记注册非法从事木材加工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2、木材加工企业的主要原料来源渠道、年均消耗林木资源数量(折合材积)是否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来源、购销、加第1页共3页工登记台帐;有无违法收购、经营、加工非法来源(无林木采伐许可证明或不具备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木材行为;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