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木材交易行为,促进木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心及所属各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及决定
第三条中心为独立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心设立下属分支机构隶属中心管理
第四条中心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作为企业法人全权管理中心各项工作
经营部实行经理负责制,经营部经理对中心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侵占或损坏中心及经营部公共财产
第六条中心及所属经营部或个人不得损害中心及经营部的形象和声誉
第七条中心及所属经营部或个人严禁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中心利益或中心发展
第八条通过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中心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中心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九条鼓励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十条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鼓励员工就中心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和工资与绩效挂钩的分配制度
第十三条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消耗,第1页共7页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严格劳动纪律,对违反中心各项制度的行为,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应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十七条中心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