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规范统计工作意见为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市有关统计管理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城市管理统计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城市管理可持续性发展科学决策的依据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统计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绩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力量,以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为主线,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以创新统计服务方式为动力,运用统计信息进行科学决策,改善管理方式并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全市城管系统统计工作水平
二、加强领导,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制各区城市管理局和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改革发展负总责,班子成员中要由专人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要有专门的机构落实本单位的统计任务
局机关业务处室实行“一岗双责”,既对本行业统计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同时对各区局和局属各单位专业业务统计工作负有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责任
各单位要根据统计工作量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兼职统计人员要以从事计划统计工作为主业,兼做其它工作,要保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换统计人员,确需变更的,应报市局计财处备案
统计数据上报前要有具备统计资格的统计人员签字确认
市局将会同市统计局对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组织集中培训,取得统计岗位资格证
三、夯实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数据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领导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
为此,各单位要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放在统计工作的核心位置,切实采取措施
一是统第1页共3页计数据要数出有据,各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应于6月底前对所报各类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