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各单位: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激励科技人员多出高水平成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科学研究院组织制定了《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该办法经校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附件: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多出高水平成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科技成果奖励范围是:科技成果奖,学术论文、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授权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标准,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和新产品等。第三条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经费由学校专门设立的科技成果奖励基金支出。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鼓励各学院、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配套奖励。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关第四条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下列科技成果奖,给予奖励。奖励标准:1、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类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3万元;论文、研究咨询报告类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1万元。4、X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论第1页共6页文、研究咨询报告类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5000元。5、XX省优秀软科学成果奖、XX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和XX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6、专利奖:中国专利金奖10万元,中国专利优秀奖5万元;省级专利金奖5万元,省级专利优秀奖2万元。7、社会力量奖。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具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资格的社会力量科技奖励,获得一等及以上奖励并通过该渠道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5万元。第五条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标准按第四条第1款规定额度的20%给予奖励。第六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获奖证书应盖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委的国徽章。第三章学术论文第七条在sci网络版、ssci、ahci和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上,或在cscd核心库和cssci核心库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的原创学术论文或特约论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1、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在《nature》《science》和《cell》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万元(30万元作为个人或团队奖励,其余部分作为科研经费)。2、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在sci期刊上发表且被收录的论文,影响因子>20.0每篇奖励15万元;9.0<影响因子≤20.0每篇奖励10万元。3、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在sci学科影响因子前10%期刊(影响因子≤9.0)上发表且被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在sci学科影响因子前10%~20%期刊(影响因子≤9.0)上发表且被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第2页共6页4、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在sci期刊上发表且被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5、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在ssci或ahci期刊上发表且被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6、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在sci学科影响因子前20%、ssci和ahci期刊上发表且被收录的论文,奖励标准按第七条第1款、第2款、第3款和第5款规定额度的80%给予奖励。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学科影响因子前20%、ssci和ahci期刊上发表且被收录的论文,奖励标准按第七条第1款、第2款、第3款和第5款规定额度的20%给予奖励。7、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被ei(国外期刊)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8、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在南京农业大学最新制定的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分两类进行奖励:一类每篇奖励1500元;二类每篇奖励800元。9、以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