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消费者政策和消费者立法x梁慧星一、中国的消费者政策的概要(一)中国的消费者政策1
消费者问题的发生中国在改革开放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限制商品生产和交换,社会生活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是消费品短缺,而不是消费者保护问题
在经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社会动乱和经济停滞之后,从1979年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促进了市场经济(当时叫商品经济)的极大发展
各种家用电器、化学化纤制品、美容化妆品、各类饮料、食品和药品的大量生产、大量销售,在满足消费者生活需要的同时,却发生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严重社会问题
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况日益突出,饮料瓶炸裂、电视机显像管喷火爆炸、燃气热水器煤气泄漏、食品中毒等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厂商大肆粗制滥造,生产伪劣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少地方发现制造、贩卖假药、劣药和有毒食品、以工业酒精兑水作为饮用酒销售等严重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
(注:1985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从严打击制造贩卖假药、毒品和有毒食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动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年第3号,第10~11页
)在这种背景下,逐渐形成全国性的消费者保护运动
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开始受理消费者投诉,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由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本身就带有危机对策和实用主义的性质,缺乏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的支持,突然面临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严重社会问题,一时还难于形成明确的消费者保护政策
消费者政策的形成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成立,推动了对消费者保护政策和立法理论的研究,各地纷纷制定消费者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在此基础上,国家立法机关于九十年代初开始进行消费者保护的立法
1993年10月31日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志中国消费者保护政策的形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