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带来五大变化新《消防法》带来五大变化修订后的《消防法》究竟有哪些变化
它的颁布实施,将对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带来哪些新气象
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单位、公民都是责任主体新《消防法》在总则中新增规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如何理解这些原则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李世雄在《消防法》通过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重要,不可偏废
同时他进行了详细说明: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部门依法监管
具有行政审批和执法职能的部门,必须依法履行职责
涉及到政府有关部门自己有系统有行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在部署自己系统、行业工作的同时,把消防安全工作与之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保证自己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
单位全面负责
火灾发生的主体是单位
单位着不着火,起决定作用的是单位自身,而不是政府,也不是公安消防部门
单位着不着火,关键是靠平时做好消防工作
所以新《消防法》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主体的责任作了规定,特别是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制度
公民积极参与
公民是参与者,同时也是监督者
公民应当做好自己身边的消防安全工作,还要监督自己周边所发现的违法行为,给予制止、检举揭发,以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这是我国做好消防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从无数火灾中得出的教训
破解火灾赔偿难题,鼓励实行火灾公众责任险近年来,许多地方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后,善后处理时往往因赔偿、补偿不到位,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困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也给政府带来巨大压力
因此,人们对实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的呼声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