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场所火灾隐患特点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第三产业所占市场比重越来越大,个体经济除了集中在批发商城和综合市场外,更多的个体经营场所分散在街头巷尾,点多、面广、分布混乱。与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许多商城和市场及企业比较,个体经营场所往往会由于其小而散的特点使他们的消防安全工作往往处于盲点,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及时控制,一些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往往发生在其中。如何对个体经营场所实施有效的消防管理,笔者就在基层的工作经验,谈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应充分重视对个体经营场所的消防监督近两年全市个体经营场所发生了多起火灾,伤亡、损失、影响重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都已充分认识到商场市场火灾的危害性和严峻性,全市结合实际也集中开展过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经过治理,商场市场的火灾隐患得到了一定的整改和消除。但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新出现遍布在生活各个角落的分散个体工商店铺却又成了消防安全检查的新的盲点和漏洞。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零散的个体商店、饮食店、修理铺、娱乐场所等分散个体经营场所的主要管理机关,各有关管理部门应按照其职能对这些分散的个体经营场所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个体店铺遍布街头巷尾,点多、面广、分散,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在防火安全管理问题上未能建立起一个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有公安、城建、街道等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个体商户的消防安全工作。缺少必要的消防监督和管理,再加上个体从业人员普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其店面经营在消防管理上存有很大的漏洞,以致存在许多火灾隐患危及个体经济的发展的安全和稳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结合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际工作,政府各部门应充分重视对个体经营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二、个体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特点分析个体经营场所店铺火灾危险性与集中成片经营的商城和市场相比,有单独成点,不易形成大规模火灾等特点,但也有其自身的火灾危险性。1、建筑结构防火安全环境差,消防器材缺乏。个体店铺的大多数建筑利用原有居民住宅改造,有的店铺与楼上居民仅一楼板之隔,更有的夹在居民之中,且大多数店铺仅有一个出口,门窗大都采用防盗门、防盗窗,而且店铺内一般不配备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不能及时处理,容易酿成严重后果。2、从业人员和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个体经营场所业主所招聘的从业人员,来源复杂,有农村富余人员,有社会闲散、待业人员,也有离、退休老人等等。这些人中大多数文化底子薄,素质低,唯效益为重,消防意识淡薄,没有参加过消防安全培训,缺乏必要防灭火和火灾中逃生的知识,消防技能差,极易因麻痹大意引发火灾事故,并因处置措施不当,导致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3、个体店铺物品堆放较多,易燃、可燃物多。很多个体店铺都是利用自家住房改建或租用他人的有限场地,经营场所相对狭窄,商品大多数集中散装陈列或堆放在货架、柜台上,有些商品如服装鞋帽,各类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箱包、饰物等还悬挂起来,增大了可燃物的表面积。而且其中大部分物品是可燃物,如油漆、指甲油、气雾杀虫剂等有机溶剂以及打火机、化纤制品、危化物品等均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迅速猛烈的燃烧。4、店铺“三合一”现象严重,用电量大,私拉乱接现象突出。个体店铺为招揽顾客,安装大量的照明、装饰灯具,夏季使用电风扇、空调降温,冬季使用电暖气,甚至电炉取暖。有的店铺除经营还用于日常生活居住和货物的存储,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煲、电火锅、电烧烤、电熨斗、电炉等设施,增加了用电量。而相当一部分店铺未对原有线路进行检查、整修,擅自私拉乱接电线,甚至违章用电的现象。闸刀开关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无盖板,或以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如果电气线路长期超载负荷运行或用火、用电稍有不慎,就极易引起火灾。三、加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对策1、相关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建筑的耐火等级。政府部门为个体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经营环境,在新建、改建、扩建用于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