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灾害处理方案为了有效保护档案、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消除各种灾害对档案保护的各种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省档案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灾害是指因地震、潮湿、尘埃、高温、光照、水淹、火灾、盗窃、鼠害、虫害、有害气体、盗窃等引起的对档案保护造成的危害
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
一、灾害应急指挥组织机构(一)组织领导机构区档案局(馆)成立档案灾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应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指挥调度工作
由局长(馆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副馆长)和科长任副组长,靠上抓,并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领导、措施、工作“三到位”
(二)应急行动机动队全局(馆)工作人员经严格培训后,组成应急行动机动队,专门负责应急处理工作(成员见上)
二、指挥组织机构职责1、全面负责XX县区档案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2、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立即开展现场救援,尽快转移馆藏的档案集料及相关设备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紧急调用必要的物资、设备、场地和人员
5、迅速查清事故类别、影响范围、档案资料、相关设备和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1页共4页三、灾害紧急处理措施(一)事故报告发生灾害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灾害事故概况分别报所归口管理部门、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委、区政府及主要领导,必要时要通知公安、安监等部门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灾
并在12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发生灾害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的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档案资料、相关设备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