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列药品的存储和养护的操作规程一、药品陈列1药品陈列的基本要求药店在陈列药品时正确选择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存放要求进行分类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醒目,针对具体品种应参照以下规定陈列存放:1
1根据销售需要合理确定药品陈列数量;1
2陈列药品的包装和质量应符合规定;1
3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1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1
5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1
6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要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1
7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2、药品陈列检查2
1质量管理员对陈列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对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检查周期
陈列药品质量检查记录应真实、准确,能正确反映陈列检查的实际情况
对陈列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处理,防止出现销售错误或质量事故
2陈列药品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影响质量,因此GSP要求对储存的药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
同时应对营业气场所的温湿度条件进行有效的监测和调控,做好营业场所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记录,以确保陈列环境能符合药品陈列的基本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
二、药品的养护1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药品养护是一项涉及到质量管理、陈列管理、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及质量职责的不同,要求各相关岗位必须相互协调与配合,保证药品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1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药品养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药品养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药品养护人员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对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2营业员在陈列和销售药品过程中,应认真检查药品外观及包装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必要时应同时通知养护员核查库存的相应药1
3养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及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