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制度范文大全施工质量奖惩制度(草稿)一、总则(一)为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杜绝各种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二)质量奖惩要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搞好质量管理工作,为提高工程质量做出优异成绩的班组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质量事故的班组和有关人给予处罚。二、质量事故范围(一)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国家质量标准的允许范围,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缺陷者。(二)凡在施工(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试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三、质量事故分类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三)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1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第1页共5页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将质量问题分为三个等级:(一)重大质量问题。凡工程在建设过程或竣工后,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事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问题。1.凡由于构件原因,造成结构主体倒塌、断裂、削弱主要部件、构件强度,缩减使用年限及造成其它不能补救的缺陷者。2.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者。3.严重影响下一步主要工程施工者。4.质量问题损失一次达20000元以上者。(二)一般质量问题。未达到重大质量问题,但返工损失金额一次在3000元以上者。(三)记录质量问题:未达到一般质量问题,但返工损失金额一次达500元以上者。(四)质量问题损失金额应按质量事故进行返工而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残值。四、奖励与惩罚(一)对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的奖罚标准按项目承包合同执行。(二)项目获得项目承包合同约定以上质量奖项时,按以第2页共5页下标准对给予奖励。1.对获得建设项目部安全、质量评比奖项,每项奖励按不低于建设项目部奖金总额的30%奖励。2.对获得省级样板工程的每项奖励10000元。3.奖励中对项目经理、分项主管领导按不低于奖金总额的25%进行奖励(两人合计为25%),奖励剩余部分由项目经理分配(现场技术员所获奖励金额不低于平均奖的2.5倍)。4.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或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工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200元~5000元的奖励。(三)对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罚发生质量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主管部门处理,质量问题按以下标准处理:1.凡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对事故施工队罚款2000~10000元,主管领导罚款1000~2000元,对重大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现场技术员)罚款1000~3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分管部长)500~1000元。罚款总金额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20%。2.发生一起一般质量事故,对事故主管领导罚款1000元。对一般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现场技术员)罚款500~1000元,次要责任人(分管部长)罚款200~500元。罚款总金额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40%。3.发生记录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10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