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涉行政执行案件调研报告近年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大量执行案件不能得到执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案件当事人不满意,公众不满意,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平安建设。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的“执行难”,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未结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我市两级法院在专项活动中,清理出一批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案件(以下简称涉行政执行案件),这些案件在未结执行案件中占到一定比例。从集中清理结果来看,尽管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但执行收效甚微,执结案件只占11%,标的额占3%。为此,市中级法院专门对全市法院此类案件作了专题调研。一、涉行政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案件数量情况截至20xx年1月,全市法院清理出未结执行案件1037件,标的额3436万元,其中涉行政执行案件136件,占未结执行案件的13.1%;总标的额1156.98万元,占33.7%。具体市中级法院7件,标的额630.24万元;XX县区法院55件,标的额245万元;**县法院62件,标的额221.52万元;XX县区法院12件,标的额60.22万元。市中院未结执行案件数量虽然较少,但标的额占全市法院54.5%,**县法院此类案件数量最多,XX县区法院此类案件数量和标的额也占相当一定比例,见表(一)。涉行政执行案件统计表(一)法院案件数量(件)案件数量所占比例标的额(万元)标的额所占比例第1页共12页市中级法院75.1%630.2454.5%XX县区法院5540.4%24521.2%**县法院6245.6%221.5219%XX县区法院128.9%60.225.3%合计136100%1156.98100%(二)被执行人情况涉行政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行政机关的7件,标的额406.84万元;事业单位16件,标的额141.57万元;乡镇人民政府37件,标的额355.23万元;村委会74件,标的额252.04万元,见表(二)。涉行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情况统计表(二)第2页共12页被执行人案件数量(件)案件所占比例标的额(万元)标的额所占比例村委会7454.4%252.9421.9%乡、镇人民政府3928.7%355.4330.7%事业单位1611.8%141.7712.2%行政单位75.1%406.8435.2%合计136100%1156.98100%(三)债务形成原因第3页共12页此类案件债务形成原因具体为:因工程建设欠款形成债务45件,占33%;因垫付水费、铺设小康路、交三提五统费用、开办企业等向金融部门贷款形成债务37件,占27.29%;因经济纠纷欠款形成债务19件,占14%;因劳动关系及劳务报酬纠纷形成债务14件,占10.3%;因土地补偿款纠纷形成债务11件,占8%;其他原因形成债务10件,占7.5%,见表(三)。涉行政执行案件债务情况统计表(三)债务形成原因案件数量占全部案件比例工程建设欠款“普九”建设(12件)小康路建设(16件)办公楼建设(17件)33%小计45件贷款(主要用于垫交水费、修小康路、交三提五统费用等)37件27.2%经济纠纷欠款19件14%劳动、劳务欠款14件10.3%土地补偿费11件8%其他10件第4页共12页7.5%合计136件100%二、涉行政执行案件的基本特点(一)乡村两级债务占较大比例从被执行主体来看,被执行人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其中以村委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数量最多,占到54.5%。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法院涉行政执行案件调研报告第2页标的额也占相当比例。乡村两级债务占到涉行政执行案件的83.1%。行政单位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虽然数量较少,只有7件,但债务数额最大,占总标的额35.2%。(二)建设欠款是形成债务的主要原因从债务形成原因来看,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因普九验收建设,乡村路面硬化、办公楼建设而形成建筑工程欠款;因垫交水费,三提五统费用,办公楼建设等贷款形成债务;因经济往来形成债务;因劳动关系或劳务报酬而形成债务;因土地补偿纠纷形成债务等原因。其中又以建设工程欠款最多,案件数量(含贷款用于工程建设)占到此类执行案件的一半。(三)债务形成时间比较集中从债务形成时间来看,主要集中在1996年至20xx年这五年期间,这一时期是乡村两级完成一些基本建设(如农村小康路面硬化)和国家下达任务(如普九达标)建设时期。未结执行案件中还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