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关键技术研究【摘要】在调研施工企业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水运工程施工特点,从风险的基本概念出发,制定事故后果衡量指标的分值评定标准和事故可能性衡量指标的分值评定标准,从而实现了对重大危险源(工序)的定量评价和分级
通过在两个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应用表明:该评价方法理论依据充分;评价过程简单易行;评价结果可信度高
该评价关键技术,为水运工程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工序)风险评价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水运工程;施工;危险源;风险评价;评定标准0引言近年来,随着港口工程向大型化发展,码头向深水、远离岸线区域转移,专业化码头越来越多,改扩建码头工程和危脸货物码头工程亦越来越多;内河航运枢纽工程比例逐步上升
工程难度和施工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安全问题较为突出[1]
从以往工程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发现:对重大危险源(工序)缺乏有效的辨识和风险评价手段,从而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提出有效的工程安全控制措施,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将“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织的根源或状态[2]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将“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该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3]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4]中规定重大危险源申报的范围为: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9项
上述重大危险源定义主要针对的是危险物质、特种设备和矿山等行业或组织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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