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常见问题汇编一、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类)序号项目设计质量问题1图纸基本要求(1)、送审文件中未及时提供市规划局的批准施工图
(2)、送审文件中,居住、学校等建筑未及时提供日照分析图,相邻建筑(已建或已批准的建筑物),未在日照分析图上作出反映
(3)、对修改或扩建项目,送审文件中未及时提供修改或扩建设计说明的情况,应对修改或扩建的原因、内容、规划、与现有建筑关系等相关内容作出说明
(4)、对人防项目,送审文件中未及时提供《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清单(报建)》、《人防工程指标汇总表》,剖面图、口部详图、预留孔况图等不全
(5)、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平面施工图中,存在竖向设计不全,建筑物与道路、道路与围墙、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物间距不详,场地道路广场设计、道路断面、路面结构、地面排水组织及室外工程设计不详等问题
(6)、存在送审施工图技术指标与规划局批准的施工图指标不符、单体设计图指标与总平面图指标不符、指标不全的情况
(7)、存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防火分类、耐火等级、防水等级、抗震等级、高度、层数、面积、结构类型等设计要点不详的情况
(8)、存在相对标高±0
00对应的绝对标高不详、标高不全、标高系统不统一的情况
(9)、存在笼统标明按某某规范或规定执行,而不明确具体措施和做法的情况
(10)、存在注册建筑师未按国务院令279号及建设部137号令的要求,盖章后在规定的责任栏内签字,或图纸缺注册章的情况
(11)、存在专业会签栏未签,各专业图纸之间做法不符的情况
涉及工艺流程的工业建筑尚需进行工艺会签
(12)、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不得指定设计产品牌子和供应商
2政策规定(1)、按《珠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管理办法》(珠建技[2007]26号)的要求,在建筑设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