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摘要】本文介绍了近年来中国重大工业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简况,论述了中国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进展以及现有法律、法规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要求,提出了建立基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等方面的建议。【关键词】事故预防;安全管理;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1.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工矿企业生产活动中火灾、爆炸、中毒等类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2001年至2003年我国工矿企业平均每年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600起左右,约死亡2500人,其中50%以上是火灾、爆炸,中毒(含窒息)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5起,平均每年死亡1300余人,其中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占70%,如表1所示。工矿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特大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危险程度不尽相同,但它们有一些共同特征:是失控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或者几者兼而有之;发生事故的根源是工矿企业内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或危险物品。如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市郊农药厂发生甲基异氰酸盐泄漏的恶性中毒事故,2500多人中毒死亡,20余万人严重受伤且大多数人双目失明,67万人受到残留毒气的影响。1986年4月26日,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事故,31人死亡,13.5万人紧急疏散,累计受害人员达900万人。2003年12月23日,位于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发生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6万多人紧急疏散。2004年4月16日,重庆天原化工厂氯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5万人紧急疏散。事实表明,造成重大工业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既与危险物品的固有性质有关,又与设备、设施或场所中实际存在的危险物品的数量有关。20世纪80年代以来,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已成为各国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印度、泰国等国家和地区都颁布了一系列有关预防重大工业事故的法规和标准,1993年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预防重大工业事故的核心要求是辨识、评价和控制重大危险源或称重大危害设施(majorhazardinstallations)。本文简要论述中国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现状,以及现有法律、法规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要求。2.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活动中危险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量的设备、设施或场所。重大危险源同重大事故隐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强调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或固有的危险物质(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认为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险源。预防重大工业事故的基础是辨识或确认重大危险源。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规定出要重点监控的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可以确定出要重点监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合适的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标准的定义应能反映出当地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一个国家的工业模式,可能需要有一个特指的或是一般类别或是两者兼有的危险物质一览表,并列出每个物质的限额或允许的数量,设施现场的危险物质数量超过这个数量,就可以定为重大危险源。任何标准一览表都必须是明确的和毫不含糊的,以便使雇主能迅速地鉴别出他控制下的哪些设施是在这个标准定义的范围内。要把所有可能会造成伤亡的工业过程都定为重大危险源是不现实的,因为由此得出的一览表会太广泛,现有的资源无法满足要求。该标准应能代表本国优先控制的危险物质,并便于根据新的知识和经验进行修改和补充。20世纪和90年代初,我国开始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技术研究,国家“八五”科技攻关计划中列入了“重大危险源评价和宏观控制技术研究”课题,“九五”科技攻关计划中列入了“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课题,“十五”科技攻关计划中研究了“重大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