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加装刷卡系统是否应该处罚案情:20xx年10月,淮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称辖区内紫晶苑居民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违法对小区电梯加装(IC卡)刷卡系统,侵犯了业主合法权益,执法人员经现场查看确认小区电梯加装(IC卡)刷卡系统属实,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辩称:目前乘客确实只有刷卡后才能乘坐小区电梯,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小偷等社会闲杂人员进入,保证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业主进入轿厢刷卡后乘用不受限制,可以呼叫、驶停任意楼层
执法人员经现场测试后证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上述说法属实
后查明,该物业公司对电梯加装(IC卡)刷卡系统未报电梯改造项目开工,不能提供施工单位电梯改造资质,也无电梯加装(IC卡)刷卡系统后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淮海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有调查人员认为,根据“国质检特(20xx)260号”文件中对电梯改造的规定,该小区乘客刷卡才能乘坐电梯,避免了小区业主以外的人员随意出入,有利于小区安全管理,业主刷卡后可呼叫、驶停任意楼层,物业并未限制业主乘用电梯的权利,故该刷卡系统的IC卡只是启动电梯运行的“钥匙卡”,可将其视为乘坐电梯的一个前置开关,并未改变电梯原控制线路,因此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行为不属于电梯改造行为(参见《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xx(5)P70-71),也就无需报开工和进行验收检验,故物业公司相关行为没有违法,市场监管部门也不该处罚物业公司,应该将此调查结论告知举报人
电梯加装(IC卡)刷卡系统哪些行为才违反法律规定
本案是否应该追究物业公司的行政违法责任
本案是否违法的关键在于对“国质检特(20xx)260号”文件的理解和解读
国家质检总局在《关于印发〈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修订版)的通知》(国质检特〔20xx〕260号)中认为:电梯改造是指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等作业方法,改变原电梯主要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电梯性能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