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商经法2020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商经法1
问题:中外商经法合资企业中,中外双方均可选择使用的出资方式包括非专利技术,什么是非专利技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非专利技术包括:(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二)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三)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一般来说,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有实用价值,即能使所有人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拥有者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只要具备上述几个特征,那么这项技术就是该企业的非专利技术
《公司法》第2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资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方式在外资企业法没有特殊规定时适用公司法有关出资方式的规定
因此非专利技术符合公司出资要求
问题: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答案说A项(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是错的,请问法条依据是什么
答:因为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才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A项错在直接二字
法条依据是《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问题: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在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之后,不再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答:《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但是必须是在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必须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双方又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订立两次书面合同后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了,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