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顺势而动深化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一、目的、意义研究探索新时期深化煤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监察作用,实现煤矿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二、主要内容、结论本文立足于煤矿安全形势和煤矿安全监察的现状,以《以人为本顺势而动深化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为题,采用矛盾分析的方法,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立场观点论述了深化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分析当前深化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与国家改革的一致性,提出了整合监察执法机构、实行分级监察、建立独立安全监察员制度等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方向建议。三、论文运用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立场,运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观点,运用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和邓小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依据,采用矛盾分析的方法进行了论述。四、创新之处本文创新之处:一是将“以人文本”的“人”外延到既包括广大人民群众,也包括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二是采用矛盾分析的方法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和安全监察中的主要矛盾;三是提出整合国家监察执法机构、建立独立安全监察员制度的建议。以人为本顺势而动深化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自1999年建立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以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取得明显好转,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为更好的发挥煤矿安全监察的作用,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必须进行改革调整。本文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分析深化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提出改革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方向和建议。。高需求刺激出的高利润给煤矿安全生产造成的压力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矛盾。(6)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不到位,争利推责。政府“一手管生产,一手管安全”,监管似有还无,缺位势所难免。同时,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往往会忽视国家利益和长远利益。实践证明,建立中央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可以相对独立地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的打击处罚力度,这是要解决上述矛盾的有效方法,是安全发展内在规律的必然要求。(二)我国煤矿安全监察状况及问题为解决煤矿事故多发这一安全生产矛盾,1999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104号),文件指出:根据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精神,从我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实行政企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革现行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实行垂直管理。这项改革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1.我国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演变2000年1月10日,隶属于国家经贸委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北京宣告成立,标志着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建立。但是,国家煤监局与国家煤炭工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虽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直属机构,但实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部分省级煤监局加挂煤炭工业局牌子,承担行业管理职能。可以看出,改革的不彻底性。2000年11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赋予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代表国家行使煤矿安全监察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权利。2000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机构改革和国家经贸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国办发〔2000〕81号),决定撤销国家煤炭工业局,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进一步理清安全监察与行业管理的关系。20xx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xx〕79号),明确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建立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20xx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