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形势下交通安全宣传的“瓶颈”及对策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村通”工程的实施,道路交通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骤增,机动车成了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随之而来的却是日益严峻的交通问题,人、车、路的矛盾逐渐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其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畅通的作用,成为当前交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状,谈谈粗线的看法,旨在抛砖引玉。一、辖区人口、机动车及驾驶人地域分布情况信丰县辖区73万人口,乡(镇)16个,管委会1个(工业园),行政村265个、村民小组4217个、居委会(社区)27个、行政事业单位109个、近300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县注册机动车保有量为1.2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总数为15.75万人。人口及地域分布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机动车及驾驶人骤年递增。二、交通安全宣传的“瓶颈”所在(一)交通安全宣传交警唱“独角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但实际上情况又怎样呢?大部分相关职责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仍停留在“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的层面,还没有充分认识道路交通事故给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带来的危害,没有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未从根本上去触及有关的实质问题,到了抓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环节上,还是交警部门一厢情愿唱“独角戏”。(二)交通安全宣传形式陈旧、老套、针对性不强,跟不上经济、科技的发展。近几年,通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虽然在宣传规模上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内容和形式上创新意识不够,现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模式仍停留在组织群众观看交通安全展板、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散发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跟不上日益更新的经济、科技步伐。(三)宣传活动“蜻蜓点水”,群众参与“走马观花”。一方面,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民警普遍存在着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地位认识不足、目的认识不清等问题,认为宣传就是搞形式,可有可无,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发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念念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敷衍了事,导致重点不突出、导向不明确、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另一方面,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交通安全在人民群众的心里只是一个概念,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展板、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宣传活动普遍“走马观花”,没有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多数人认为与自己无关,在日常生活中看到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只当做瞧热闹和茶余饭后的闲聊,不能从中汲取教训得到警示,也根本没有“交通事故猛如虎”这种忧患意识。(四)交通安全宣传人力、资金不足。一方面,由于基层大队警力不足等因素,大部分民警都在路面执勤,专职宣传的民警甚少,大多数都是身兼数职,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导致很多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流于形式,收效甚微。另一方面,交通安全宣传资金单靠交警大队自筹解决,难以满足现代化宣传需求,如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情景教育基地”和“违法与事故案例3D警示教育基地”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需要相当可观的资金投入。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对策(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建设。交警部门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由于交警队伍警力有限,根本无法满足当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因此,要建立培养造就一支优良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专业队伍,不定期地组织民警参加各种法制知识、道路交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