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进总部经济发展工作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鼓励和促进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政〔〕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围绕总部经济重点发展领域,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坚持发展总部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坚持引进外来企业总部和培育本地企业总部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发展总部经济与建设城市功能性载体相结合,按照“培植、引进、回归”的思路,引导总部在外的籍企业回归,吸引市行政区域外的大型企业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知名品牌企业及各类现代服务业企业来岩设立企业总部,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总部企业,推进机械、商贸物流和有色金属等主导产业向高端延伸,带动烟草、建材及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促进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重点发展领域(一)综合型总部
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综合型总部,重点引进与我市优势产业相关联的、在本行业处于较为领先的跨国公司来我市设立区域性综合型总部,重点鼓励我市优势企业以资产并购、成立控股公司等方式设立综合型总部
(二)投资总部
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投资总部,以控股或参股等形式,对分支机构实行管理控制
力争引进世界500强等大型企业来我市设立投资公司
(三)营销总部
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营销总部,进行营销的战略决策、营销资源配置和市场业绩管理
重点鼓励市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区域营销中心
(四)物流总部
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物流总部,开展物流链管理、需求预测和结算等服务
鼓励国内外大型企业设立企业物流总部,积极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
支持国际大型物流总部企业在我市设立信息服务、物第1页共9页流配送、仓储等职能性总部
充分发挥我市作为闽粤赣边区交通枢纽优势,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物流总部企业
(五)研发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