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随着城市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大量企业的出现,房屋出租也越来越多,这些人大多是外来务工者,他们经济不宽裕,居住场所大多消防安全条件差,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大量存在,出租房火灾事故也日益突出,并成为当前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本文就当前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成因及管理措施进行粗浅的探讨。一、当前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数量多,漏管失控现象日益突出。根据公安部频布的《出租房屋治安管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第六条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让、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但事实上,由于城区出租房屋相当多,很多没有到公安派出所登记,而派出所由于警力少,上门登记数量严重不足,很少到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现象较为突出。二是使用情况复杂。一是用作宿舍,这类出租房主要用于出租给外来工、刚毕业参加工作的人员、酒店及发廊等私人经营场所的员工等人员居住,其中大多数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文素质状况参差不齐,致使消防安全状况十分复杂;二是用作营利性场所,如用于公共娱乐场所如网吧、歌舞厅、超市等这类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状况十分复杂,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批的消防安全状况良好,但其中一些没有经过审批的就不能保证其消防安全状况,同时,由于这类场所人员十分密集,是一个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场所。三是消防设施短缺,火灾隐患严重。据调查了解,主要有以下这些隐患:一是大多数出租房属于私人建房,这些出租房由于使用年限长而导致房屋严重老化;二是大多数租房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缺乏,用火用电管理十分混乱,大多数出租房屋是集生产、储存、生活于一集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十分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三是规范疏散出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需要,同时,还有一些堆放大量杂物阻塞消防通道;四是乱拉电线,线路老化严重,违章用电等;五是未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有的虽然配备了简易的消防设施,但是损毁严重,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四是租赁双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房主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防控火灾能力差,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在对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过程中,发现房主和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防火能力差,也不了解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和基本的火场逃生技能。一些经营户连起码的安全用电常识都不懂,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应缺乏自身自救的能力而成为受害者,也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当前出租屋普遍在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各级消防部门曾多次对出租屋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一些出租屋主只想着赚钱,根本不考虑房屋的设计是否会造成火灾;大部分出租屋空间狭小,租住其中的外来工没有消防意识此外,加上很多外来工租住的小房间里没有电视、很少看报纸,对消防安全知识了解甚少;出租屋分布范围大、点散,监管难等等种种因素,难以形成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二、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加强监管,规范管理秩序。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出租屋建设、经营方面的监督管理,规范出租至市场及消防安全管理秩序。首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出租屋的消防监督检查。并积极与政府汇报,政府带头组织国土、规划、建设、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共同商讨对于出租房安全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其次,针对当前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的现状,公安消防机构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出租屋、“城中村”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切实改善出租屋、“城中村”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