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概论总结第一节经纪与经纪人一、(一)经纪的内涵经纪具体是指为促成各种市场交易而从事的居间、代理及行纪等的有偿服务活动
经纪活动有两层基本涵义:1经纪活动是一种中介活动,2经纪人提供中介服务,是以赢利为目的,通过佣金方式取得其劳动服务的报酬
(二)经纪的作用1传播经纪信息借助中介经织的优势和有效的设备
2加速商品流通经纪人常常能较系统和连续地掌握某类商品供求的有关信息,从事经纪活动的经纪人在各自熟悉的专业领域中不断实践,积累了丰富的交易经验和熟练的交易技巧
3优化资源配置主要是指人为、物力、财力在各种不同的使用方向之间的合理分配
4推动市场规范完善5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三)经纪活动的特点1活动范围的广泛性2活动内容的服务性经纪只提供服务,不直接从事经营
经纪公司的自营买卖不属于经纪行为
3活动地位的居间性委托人目的的第三主体,只是为委托人与承受人所进行的事项发挥居间撮合,接受不存在第三主体的委托事项,不属于经纪服务
4活动目的的有偿性佣金是经纪人应得的合法收入
5活动责任的确定性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往往通过签订经纪合同
6活动的非连续性大多数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无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
(四)经纪活动的方式居间、代理及行纪
1居间是指经纪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撮合交易成功并从委托人及其交易对象取得报酬的商业行为
服务对象广泛,没有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
2代理是指经纪人在受找权限内,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
商业代理活动
经纪人只收取委托人的佣金
3行纪是指经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已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
行纪与代理的区别有两点:一是经委托人同意,或双方事先约定,经纪人可以低于(或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并因此而增加报酬;二是除非委托人不同意,对具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