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关系加强管理确保矿山救护队战斗力1体制及管理过去在原煤炭部安全司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几年的努力,形成了全国自上而下的完整的煤矿抢险救灾体系
在上级的英明领导下,经过广大矿山救护指战员的辛勤工作,在煤矿抢险救灾及安全技术等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煤矿工人的认可和好评
煤炭部撤销后,虽然战斗在抢险救灾一线的广大矿山救护指战员的抢险救灾工作没有停止,但总有“群龙无首”的感觉
有困难没处反映,有问题没人做主,学术交流也没了,技术装备的更新购置也无人指导了
特别是我们这些经营困难的企业工资发不出,又在减人,指战员们发出了今后矿山救护队还存在不存在的疑问,使得有些人工作不安心,闹得人心慌慌
这充分说明上级的统一领导还是很有必要的
那么怎样理顺关系,由谁来管理矿山救护工作呢
我认为应该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关来统一管理,而且只有在各级安全监察机关直接领导下,矿山救护工作才能正常进行
理由是:其一,虽然矿山救护队是由企业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立的为企业服务的机构,但矿山救护队是为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而设立的专业队伍
矿山救护队的设立不仅是企业行为,更主要的是体现了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的落实,体现了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的社会主义优越性
旧社会没有矿山救护队,日本鬼子侵占中国所开的煤矿也没有救护队
在中国,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新中国,煤矿工人当家做了主人,才有了矿山救护队来保卫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
所以矿山救护队虽然是煤矿企业的一部分,但所从事的应该是社会公益性的事业,既然是公益事业就应该由安全监察这样的行政机关来管理
其二,各级安全监察机关在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安全监察工作的职责范围内包括了抢险救灾的指挥协调工作
既然要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就得管理救护工作
现在是市场经济,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而矿山救护队又不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那是天经地义要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