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煤矿企业如何适应改革后的安全监察体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煤炭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我国建立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组成的垂直管理的三级煤矿安全监察体系,上述安全监察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煤矿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及其职工个人独立行使安全监察权,进一步完善了煤矿安全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助于有效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的管理水平
作为煤矿企业如何适应改革后的安全监察体制是值得认真思考的新课题
一、充分认识我国煤矿实行安全监察的必要性、紧迫性,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我国煤矿95%以上是井下作业,井深平均在400米以上,劳动条件十分艰苦,不仅地质构造比较复杂,而且与世界各地主产煤国家相比自然灾害较为严重
煤矿行业在我国铁路、冶金等12个产业门类中事故最频,伤亡最高,每年事故死亡人数比其它11个产业门类总和还多
年死亡近万人,相当于1小时有一人死亡
这不仅给职工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同时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引发广泛的社会影响,直接危及社会安定与政治稳定
严峻的安全形势要法语必须改革现行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实行垂直管理,强化行政执法
这次改革充分体现了十五大关于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精神,坚持把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分开,体现了政治机构改革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基于此,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党和国家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坚强决心,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安全视作企业之需,职工之要,进一步明确自己肩上的重任,用“三讲”、“三个代表”和“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精神,严格要求自己,要把抓好安全工作当作与扭亏增盈、摆脱困境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当作珍爱生命,尊重生存权的大事来抓,当作对党和人民高茺负责的大事来抓,不断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
二、不等不靠,主动出击,自觉搞好安全工作新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形成后,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