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业务律师根底实务》读书心得《合同业务律师根底实务》读书心得近期读完《合同业务律师根底实务》(吴江水),对合同业务的律师实务又有新一层的感悟和体会,在此结合本书,将个人一点心得与大家分享。一、合同的灵魂合同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契约,而我们每一个社会个体生活交往无不通过契约予以实现正如书中所言,“契约是人类社会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创造,它通过在买卖各方建立特定秩序,不仅使得社会经济交往更有效率和确定性,也最终促进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就笔者理解,法律在于建立社会秩序,合同那么在建立一种个体间的详细秩序。在公司所有商业活动中,都将以商业条件落于纸面,以求以明确、完好的方式对各方的合意予以敲定,以保障买卖平安和各方的利益。能够说合同为买卖而生,以契约精神为魂,以权利义务为骨,目的是建立起个体事务中的买卖秩序。二、合同的骨架合同是为买卖建立一种秩序,建立秩序那么须锁定买卖主体、买卖内容、买卖方式和咨询题处理。每笔买卖不同,每个合同的血肉那么不同,但其骨架却大同小异,可分为以下四类:1、主体条款。包括主体名称、住所和联络方式等。2、买卖内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劳等。3、买卖方式。包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结算期限和方式、检验方法等。4、咨询题处理条款。包括违约范围、违约责任、合同终止与解除、争议处理方法等。三、合同的血肉如何让合同有血有肉,满足各方需求,最考验律师的功力和经历。律师在此更像一名医生,既要摸清病情和脉络,又要不断“开刀”、“切割”、“补缀”。每份合同都有利益的倾向性,都有其背后的商业逻辑。因而,不管是起草、审核依然修正一份合同,律师一要立场明确,站在己方角度考虑;二要紧跟商业逻辑,把握全盘,大局着眼;三要小处着手,学会取舍。详细而言:我们总是站在合同一方的角度去对待合同。因而,我们都会天性地按对我方有利的一面去、起草和修正合同。就如书中所言,“只要是用心设计的合同一般都存在倾向性,不明白这一点而滥用文本特别有可能被动甚至带来严重损失”。合同的这种倾向性可能表达在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不对等,也可能暗含在某些条款的字里行间。因而,我们在对待一份合同时,既要具备一双慧眼,去推断和分析合同的倾向性,更要立场明确,从己方的利益角度设计合同。只站在一方立场设计合同,难免偏颇,也不利于买卖的进展。在坚守立场的前提下,要紧跟商业逻辑,全盘考虑,从大局着眼。合同本身首先是经济咨询题,其次才是法律咨询题。而要具备大局观,就需要:(1)我们要具备完备的法律知识。合同的设计不只涉及《合同法》,大多会涉及多个法律领域:A.买卖主体的法律。如买卖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外商企业,要理解对国有企业或外商企业的主体限制;又比方某些买卖需要具有特别资质的主体签署;再如对消费者、运营者产质量量的强迫性规定。B.标的法律。如《产质量量法》规定产品所要到达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资质规定。C.买卖规那么。如金融行业对买卖规那么的强迫性规定。(2)业务知识。除法律知识外,业务知识在合同中的作用往往更大,只有符合业务,合同才有了三魂六魄。A.标的知识。包括标的的用处、产生原理、使用功能、价格构成、质量标准、常见咨询题等。正如书中所言,“这类知识特别有助于发觉合同中存在的咨询题以及商定缺乏的情况,不仅使合同工作具有针对性,也能够大大地丰富合同的内容并使之更为严谨、更具有有用性,也更容易实现买卖目的”。B.买卖知识。如商业规律、会谈方法等。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更多考虑买卖内容和方式的合法性咨询题,而企业从商业角度,首先大多直截了当考虑经济利益,其次才是合法性咨询题。如书中所言,“合同关于标的的锁定、对买卖方式的锁定,以及会谈时的讨价还价,钻破绽、lsquo;拉关系rsquo;等种种行为,无不与经济利益相关。”尽管未必可取,但大多数买卖不存在主体和买卖的合法性咨询题,根本可取。C.行业知识。主要包括行业的总体特征、运营方式、上下游公司等知识。理解这些能更好地理解合同,也更容易发觉合同中的咨询题,甚至能够从战略的高度为企业提出建议另一方面,理解己方的运营方式、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