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效劳标准》篇一:上海市地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效劳标准》Memo上海居家养老政策搜集汇总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贯彻施行上海市地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效劳标准》的通知上海市地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效劳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视局审查批准,发布施行
依照沪质技监标〔2009〕506号文的要求,《标准》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现将《标准》贯彻施行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挑战,满足居家老年人社会化养老效劳需求,本市积极探究社区居家养老效劳,构成了以社区助老效劳社、老年人日间效劳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效劳点等为效劳实体,上门、日间效劳为主要方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体系
通过贯彻施行《标准》,进一步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效劳行为,引导行业专业化、标准化开展,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效劳治理水平,维护接受效劳的居家老年人权益
二、施行范围《标准》施行的范围为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效劳社(社区助老效劳社)、社区老年人日间效劳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效劳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效劳组织(机构)
三、施行步骤《标准》的贯彻施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应贯穿于社区居家养老效劳工作一直
近期以《标准》出台为契机,围绕以下几项重点工作分阶段施行,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效劳工作的标准化水平
第一阶段(2010年一季度):广泛宣传,积极推介
配合《标准》的施行,通过公众媒体等开展专题性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标准》,让更多社会公众尤其是居家老年人知晓
第二阶段(2010年二季度):对照检查,完善制度
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效劳组织(机构),按照《标准》的详细要求,一是对照《标准》检查、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二是对现有制度、流程与《标准》不相符之处予以纠正调整、拾遗补缺;三是通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