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代会常任制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需要,着力工作机制创新、代表素质提高和组织结构优化,进一步发挥党代表作用;着力强化党内的科学、民主和法治意识,通过党内民主的扎实推进和党代表内在活力的全面增强,进一步提高党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着力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为富民强市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主要内容(一)实行党代会年会制。党的代表大会是党内最高权力机关、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党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一般安排在人代会、政协会之前召开。1.明确党代会年会的主要任务。党代会年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全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代表提案办理工作报告、本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讨论决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提请人代会决定、政协会协商的重大问题;对全委会、纪委工作进行评议,对“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依照程序选举或罢免全委会委员和纪委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等。2.建立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运行机制。对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规范职权,理顺关系,形成党内权力运行机制。一是选举制度。坚持常委会由全委会选举产生,全委会由党代会选举产生。二是集体领导制度。常委会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本地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须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作出决定。三是监督制度。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党代会领导并监督全委会、全委会领导并监督常委会的运行机制。四是询问质询和提案提议制度。全委第1页共5页会委员、纪委委员有权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提出询问和质询,党代表有权提出提案和提议,党委对询问质询和提案提议应当责成有关党组织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五是民主开放制度。对重大决策实施、领导干部任免、重大事件处置等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向常委、委员和党代表通报,邀请非代表的党员、民主党派和群众代表列席相关会议。3.构建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运行机制。突出核心,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委对重大问题的领导权,保证党在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衔接内容,党代会主要对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作出决策;人大、政协党组通过人代会、政协会,使党的主张、决定、建议和意见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愿。在党领导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党代会提出施政方针、人代会进行审议通过、政协会进行政治协商和讨论审议格局。(二)建立“两委”委员结构制。党委全委会是同级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关。针对党委全委会和纪委委员变动频繁的实际,逐步完善全委会和纪委组成结构。建立全委会议事决策、落实执行、质询监督、述职评议四位一体的领导机制,发挥全委会的决策职能、执行职能、选举职能和监督职能。1.扩大“两委”委员的代表性。党委全委会组成人员实行结构分配,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结构类别,分类设置委员职位,委员分布原则上要涵盖县级各重要职能部门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委员要优化分布结构,注重代表性。2.建立“两委”委员动态管理机制。党委全委会和纪委委员实行结构分布,定向增补,委员组成结构在届期内始终保持稳定。委员在任期内由于工作变动不符合结构制要求的,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犯罪或被党代表罢免的,其委员职务按规定予以调整。所缺委员,党代会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届中常委以上的委员职务空缺时,可由全委会选举产生或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逐步取消候补委员。3.探索发挥委员作用的新途径。建立全委会委员列席常委会、全委会审查评议常委会及常委会成员工作的制度,加强全第2页共5页委会和委员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对委员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制度,强化委员履职意识。(三)实行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