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手续的办理(一)楼盘案名的确定及地名办的批准1
项目定位及策划时,根据楼盘地点、人文环境、市场需求、开发理念与风格、公司品牌推广等要素合理确定楼盘案名
根据市地名的要求办理案名登记
到楼盘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公安门牌号码
办理所需材料:a
小区总平面图;b
项目批文;c
根据实际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对品牌名进行注册
(二)房屋销售预测量办法及误差处理办法1
房屋销售预测量的内容:a
房屋建筑面积;b
房屋套内面积;c
房屋公摊面积;2
房屋销售预测量办法:a
技术经济部根据国家房产测量规范计算预测量的各项面积及计算书(移交销售部);b
技术经济部及时出具供销售用的套型图(移交销售部);c
销售部对套型图及面积计算书进行复核无误后报公司备案并在销售案场实施(签约用),若有疑问,签署书面意见返回至技术经济部,重复第1、2步骤;3
实际面积测量:在房屋通过竣工验收后,由销售部聘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测绘,出具测绘报告
面积误差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我公司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面积误差亻作如下约定:(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若有特殊情况,根据专业律师及公司意见作相应调整
(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办理1
基本流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