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中的反歧视问题研究——以云南省高中教师公开招聘为例摘要: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的先导性工程,也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教师招聘制度秉承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原则是优化教师队伍的基本前提,对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人才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云南省公办高中教师公开招聘为研究对象,对云南省教师招聘现状进行调查,针对云南省公办高中教师公开招聘中的歧视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反歧视的建议,希望为云南省事业单位的招聘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提供借鉴。关键词:教师招聘;就业歧视;事业单位一、云南省高中教师招聘的政策及运作状况(一)我国高中教师招聘政策兴国必兴教,兴教必重师。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随着我国公办中小学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教师招聘从任命制全面向教师聘任制转变,“国家分配”的人才模式逐渐被打破,更多的采用了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方式。[1]当下,我国施行的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是一个制度选择的过程,我国高中教师招聘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的发展变迁: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3年教师分配时期。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决定指出“中小学要逐步建立完善校长负责制”、“调整教育结构,相应地改革劳动人事制度[2]”,为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拉开了序幕,此次改革之重点是教师分配制。这个时期我国中小学教师供不应求,教育人才市场尚未建立与健全,政府事业管理部门控制教师编制的审批权,每年政府从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中选派人员从事教育工作,这些教师经由政府人事部门的分配和任命后可获得教师的身份。第二阶段1993年至2009年教师聘任时期。教师聘任制的首次提出是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一文件,文件要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次改革主要是在确定学校教师编制情况的基础上,全国学校全体教职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管理。1994年颁布的《教师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3]”。据此,全国部分高中开始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国家教师任命制的基础上,由校长实施的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制。第三阶段2009年至今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时期。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教师供求市场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如今的供过于求替代以往的供不应求。我国教育人事制度和教师的录用办法也适时进行了深化和改革。教育部2009年3月25日发布《各地中学和小学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办法指出从2009年起全国各地应全部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试的方式补充教师,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录用高校毕业生,各地不得再以公开招聘之外的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招聘中小学教师。这一制度优越于以往的教师分配、派任制度,但公开招聘考试自身的不足也容易产生消极的影响,阻碍了我国教师队伍的发展,故此深入研究这一制度具有迫切的实践意义。(二)云南省高中教师招聘制度及运行状况调查为了了解云南省高中教师公开招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进与完善的对策,本文主要采用访谈、问卷与定量分析的方法进行调查,调查时间为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其中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自行编制,调查问卷实际发放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8份,调查对象为应往届大学毕业生(问卷参见附录一);访谈对象包括:建水县人事局吴老师、参与澄江县第一中学教师招聘的李老师(访谈提纲参见附录二)。同时还收集分析了近三年云南省11所高中的招聘简章(分析数据参见附录三),以期对云南省高中教师招聘制度有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云南省高中人事制度改革紧跟全国步伐,积极推动教师公开招聘制度。2000年1月,《云南省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意见》中指出推动新一轮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任制。自2009年3月25日教育部发布《各地中学和小学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以来,云南省严格执行此办法并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2016年,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