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承诺书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是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助手
为全面深入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努力建设勤政、诚信、高效、廉洁的行政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发展理念,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推行行政问责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机关作风
四、正确履行投资管理职能,做好投资项目的储备和前期推进,以及审批、核准、备案和初审转报等工作,加强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和稽察
五、加强对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与协调,制定年度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
六、加强价格管理工作,健全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
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能,及时受理、办结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把执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项目的政策和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严格按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八、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效能监察,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九、认真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十、坚持勤政廉政,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杜绝滥用职权,努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