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参考目录(2004年10月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市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序号项目法律依据许可机关及许可方式地方关联规定备注1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市审改第一批取消市国资局项目:市级国有资产产权营运主体所投资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的审批
人大04年8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412号令
1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以募集方式设立还应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3上市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
(国务院412令395项)
人大04年8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
3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市审改第一批取消市国资局项目:1市级国有资产产权营运主体内部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审批2市级国有资产产权营运主体转让其对所投资的境内企业的出资或国有资产产权的审批3市级国有资产产权营运主体对其所投资的境内企业增加出资的审批4市级国有资产产权营运主体所投资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的审批5市级国有资产产权营运主体所投资的国有企业列入当年损益的不良资产的处置6市级国有资产产权营运主体所投资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市审改第一批取消市体改委项目:国有企业改制组建企业集团市审改第五批停止市经济发展局项目:★国有工业企业合并或分立4集体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城镇集体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2乡村集体企业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