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下井,残忍到疯狂
4月6日22时24分,冷水江市毛易镇东塘煤矿发生一起煤矿瓦斯突出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3人失踪
事故发生时有14人在井下作业,其中有6名女工
事发后有5人逃生,其中有2名女工
死亡与失踪的9名矿工中,共有4名女工
(4月10日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明确条款禁止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而据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称,东塘煤矿下井作业的这些女工包含有煤矿相关负责人的亲属,此前监管部门未曾发现女工下井问题,煤矿曾称女工们从事的都是地面工作
当地群众反映,冷水江市毛易镇不止一个矿在违法使用女工,当地使用女工的历史至少在4年以上
当共和国成立近60年,已昂首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们不但目睹了一起起令人痛心疾首的矿难,竟然还目睹了女工下井挖煤的咄咄怪事
如果说近几年的一起起矿难映照了社会转型期公共管理的迟钝和滞后,那么,黑心矿主雇佣女工下井挖煤则昭示了资本掠夺的赤裸和疯狂
这样赤裸裸的违法悖德事件,应该是具有丑闻的性质,使我们不能不反思其出现的根源
首先是源自公共管理的缺位
众所周知,矿山资源是重要的国有资源
在开发经营机制多元化的市场经济背景下,公共管理职能也应当得到与时俱进地强化;反之,只能造成市场经济的无序状态
虽然与时俱进不可能在一夜之间,但光天化日之下雇佣女工下井挖煤,当地群众都能一清二楚,监管部门却“未曾发现”,这是任何借口都解释不通的
如果监管部门在法规的宣传贯彻上扎实有效,在矿山的开发经营上监管得力,即不能完全杜绝使偶发性事故,也断不会出现女工下井这样违犯法规并有悖常识的怪事
所以从事件性质上说,女工下井比普通事故更严重
其次是源自工会组织的缺席
矿山作为产业工人聚集的行业和劳动权益保护的薄弱区域,建立真正属于工人自己的工会组织是必不可少的,遗憾的是,我们在这方面的欠缺还不仅仅表现在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