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创建生态市指导方案按照省和市的部署要求,年我市提出了创建生态市的工作目标,年编制并颁布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市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各项创建工作得到扎实开展
现在生态市创建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确保实现年建成省级生态市,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市的目标任务,根据新调整的创建指标和济生态办发号文《全市25个单位生态市建设工作指标任务/年目标措施要求责任分解表》和济生态办发号文《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结合当前生态市创建工作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政发号《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意见》文件,制定《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发展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的生态经济为动力,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保障,以建设生态文化和循环型社会为支撑,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依托,依据市自身的优势,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四大重点战略,早日建成生态市,推动我市步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轨道
二、目标和任务各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实施步骤(一)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实施
1、年10月30日前由市人民政府向省环保厅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并附《省级生态市申报表》
2、年11月20日前完成生态市建设档案材料收集和整理,录制生态市创建专题片、准备迎查现场以及宣传工作等
3、年11月30日前申请市环保局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4、年12月10日申请省技术核查组进行现场调研和核查,第1页共4页30日前省验收组正式验收
(二)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实施
1、年1-12月,督促调度各部门乡镇等根据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及任务分解表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建立健全及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档案
2、年3月前向环保部递交《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