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速公路上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及对策内容摘要:在高速公路各类动态交通违法行为中,疲劳驾驶现象是一个十分普遍而且难以解决的问题。在高速公路上,疲劳驾驶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疲劳驾驶一直是我们高速公路交管部门预防和打击的重点。怎样预防疲劳驾驶,从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大难题,事关我省千里安全文明线建设能否实现。本文笔者作为一名基层的高速交警结合我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实践,剖析了疲劳驾驶现象产生的原因,探讨了疲劳驾驶的预防对策,提出了创新管理模式的措施和手段。关键词:高速公路疲劳驾驶交通事故原因对策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物流产业的日渐发达,客货运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疲劳驾驶现象有增无减,引发了大量交通事故,造成十分惨重的损失。2007年,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41起,共造成193人死亡,44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43.35万元。因机动车驾驶员超速行驶发生事故46起,造成29人死亡,6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13.5%、15%和14.5%;因机动车驾驶员疲劳驾驶发生事故47起,造成18人死亡,67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13.8%、9.3%和15.2%。上述数据说明疲劳驾驶是影响我甘肃省交通安全的的“无形杀手”。据统计,在高速公路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达40%以上。如何更有效地预防疲劳驾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笔者现就疲劳驾驶的成因及防范对策相关问题谈谈粗浅的看法,以求抛砖引玉,共同探讨。一、高速公路上疲劳驾驶成因分析(一)社会原因.(1)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运输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导致一些车主、驾驶员认为“僧多粥少”。为应付无利甚至赔本,只得以多拉快跑理念的驱动下,即使疲劳了也不愿从就近出口驶离休息,必然促使驾驶人长时间的连续驾驶,难免踏入疲劳驾驶的雷区;(2)这几年来,油价、养路费、过桥费、人工费等各种开支上涨,使得运输成本居高不下,运价却稳中不变,还呈下降之势。车主、驾驶员们为了抵缴这些沉重的费用,尽可能选择深夜行驶,而深夜正是疲劳驾驶最易出现的时间,或者是为躲避某一个交管部门的检查点而连续行驶造成疲劳驾驶;(3)车主和驾驶员对疲劳驾驶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原因有三,一是盲目侥幸,钱贵于命。看不到疲劳驾驶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性。持侥幸心理,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置交通安全于不顾。二是利益驱动,忘乎所以。为了使运输成本达到最低,加快货物的营销速度,已顾不上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往往通宵达旦地疲劳驾驶。三是车主和驾驶员慑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停车行为严管的态势,在身体出现疲劳的状态下,仍强撑着,等到了服务区或到达目的地后再停车休息。(二)高速公路本身的特点较易导致疲劳驾驶。高速公路里程长,路况好,路面平直,弯道少,路旁景物比较单一,安全系数也高于地方公路,驾驶人驾车时动作单调,视线单一,长时间在高速公路上这种相对“平稳、舒适”的环境中开车,容易会出现“催眠”现象,人容易疲劳。特别是在夏季,由于天气炎热,在白天,小车驾驶员会关起车窗,打开空调,播放音乐,在安逸的气氛中驾驶感觉很好,然而这样一来精神更容易不集中,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在晚间,一些大货车驾驶员由于白天休息不好,上高速公路后,摇开车窗,凉风轻吹,白天的酷暑变成夜间的凉爽,思想慢慢地放松,极易产生疲劳现象。(三)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对疲劳驾驶动态违法行为难于管控。高速公路动态违法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隐蔽性,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较难取证,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很难一目了然地查处,也不像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可以通过酒精测试仪、测速仪等仪器进行测试。(四)高速公路相关制度的不完善。高速公路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导致驾驶人疲劳驾驶的原因之一。第一,通行费收费制度的不合理。按规定,道路通行费由车次费和行驶里程费组成,而且根据车型的不同车次费也是不同的。目前,我甘肃省高速公路收费部门只要驾驶员超出了规定的通行时间,就要按照全程收费。第二,轰轰烈烈的超限治理活动。可以说国家治理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