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情况的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10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截止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已经达到5176户,从业人员17万余人,占到全市企业和从业人员总数的35%和42%
2004年上缴税收接近全市财政总收入的30%
可以说,非公经济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随着我市新一轮百强调产的深入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还将持续加大
然而,非公有制企业在不断壮大、蓬勃发展的同时,在贯彻执行劳动法、自觉维护职工权益方面,与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相适应,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总结起来,非公有制企业在落实劳动法中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法律意识有待增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相当部分非公企业的经营者对劳动合同制度、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劳动时间等方面的劳动法律规定认识模糊,重视不够,不少企业主不惜以牺牲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代价,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和利润最大化
另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中的职工缺乏必要的法制和维权意识,特别是出于现实考虑,认为只要每月拿到基本工资就不错了,至于劳动保护、加班工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根本就不敢奢望
二是劳动合同签定率过低我市170115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为81928名,仅占全部职工的48%
有一半以上(近9万名)职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他们的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劳动保障权益都没有明确的法律约定,很大程度上还是老板说了算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口说无凭,很难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较低非公有制企业养老、失业、医疗的参保职工分别为1
3万、1240、1059人,参保率分别为10
参保率最第1页共7页高的工伤保险也仅为3
4万人,参保率20%,而且主要集中在工伤事故多、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