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文件浙传院教〔2010〕6号浙江传媒学院关于印发《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门:《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经研究同意,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实施办法2
浙江传媒学院学生第二课堂选修学分认定申请表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主题词:教学学分办法通知浙江传媒学院院长办公室2010年4月30日印发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为培养能主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素质、知识、能力协调发展的,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传媒及相关领域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和《2009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第二课堂实践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利用课外时间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科研训练项目、文学艺术创作、科学技术开发及各类社会实践,取得学术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形式的优秀成果后,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确定的学分
第二条第二课堂实践学分主要认定范围分为必修项目与选修项目,具体项目见表一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规定学分,才能予以毕业
表一第二课堂实践项目分类表类别项目名称学分组织实施单位必修项目“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42以二级学院为主,由图书馆、宣传部协助学年论文*2二级学院选修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各选修项目学分可累加,超过6学分的按6学分计4实验电视台(创新中心)、教务处、团委、二级学院创业训练项目就业指导中心、二级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就业指导中心、二级学院科研训练项目科研处、二级学院学科竞赛与专业大赛项目教务处、二级学院“广播电视”实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