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2号,以下简称《决定》)及《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22号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和人口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现就加强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自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市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效的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做出了贡献,国家应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保障、经济上有实惠,是各级政府的应尽责任。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共《决定》及省委《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之策。能否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养老保障方面的后顾之忧,将直接关系到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关系到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关系到整个计划生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二、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抢抓机遇、整合资源、完善政策、强化导向”的基本思路,推进制度创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计划生育家庭的根本利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1页共4页发展目标。以建立和完善“奖优免扶保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为重点,整合各类社会经济资源,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及早建立起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长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三、加大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宣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品,实行政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各部门新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都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对现行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县、乡、村(社区)都要以政务公开栏的形式向群众公布。四、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奖励对象资格确认、资金保障、资金发放管理、考核评估和利益导向政策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以及县以下各级制定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年满60周岁的,按年人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严格落实《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励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子女的家庭,给予一次性2000元以上奖励;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独生子女父母各按二人(份)分给,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给予增加一人(份)的优待;全面落实农村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手术免费制度。严格落实市级制定的利益导向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奖第2页共4页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当年度年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的,按年人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或意外伤残,不再生育或收养的独生子女父母,自年满50周岁后,按年人均不低于800元和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