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XX年工作自评报告人事处2015年工作自评报告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以及人事处聘期及年度目标任务书明确的工作任务,现将我处2015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业务目标(一)年度业务目标1
启动实施目标管理工作,签订二级单位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目标考核,实施目标绩效分配机制
为推进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增强院(部)管理自主权,启动实施目标管理
签订15个教学院(部)、19个部门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二级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滁州学院目标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试行)》(校政人〔2015〕43号),建立与质量、效率、责任、分配相一致的院(部)、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制定《目标管理绩效津贴分配实施暂行方案(试行)》(校政人〔2015〕44号),将目标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绩效津贴分配挂钩,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年度考核挂钩,构建“多劳多德、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机制;制定院(部)和部门目标考核工作方案,做好34个二级单位首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以及目标考核绩效津贴分配等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实施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做好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调整、发放以及合同制聘用人员增资方案的落实等工作
实施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制度
制定并实施《滁州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校政〔2015〕23号),完成所有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的核算及补发准备工作;5月份起纳入工资表按月发放,预发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后再行统一结算);依据学校财力补发部分绩效工资
实施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方案
在充分调研省内同类院校离退休第1页共7页-1启动实施青年教师博士化工程
制订并实施《滁州学院青年教师队伍博士化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校政人〔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