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全监察的角度谈如何减少煤矿重大事故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如何控制煤矿事故,历来是国家和煤矿企业的领导、职工关心与探讨的重要课题
随着《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的制度,将煤矿安全纳入了国家行政执法管理的范筹
这为强化煤矿安全监察,促进煤矿安全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家安全监察,是我国煤矿安全监察史上新的创举
如何充分发挥作用在国外已有成功经验,但怎样结合我国国情具体实施安全监察,以有效控制煤矿事故,特别是减少重大伤亡事故,尚需在实践中摸索
现根据本人多年对煤矿现场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的探索,就如何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减少重大事故,略抒浅见,以期抛砖引玉,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有所裨益
1控制煤矿重大事故是安全监察的基本目的煤矿重大事故,是指影响范围大、伤亡人员多(1次死亡3人及以上)、中断生产时间长、井巷工程和设备损坏严重的事故
常见的有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然涌水,冲击地压和大面积冒顶等
具有突发性、灾难性、破坏性、继发性等特点
事故发生后救灾难度大,善后处理复杂,经济损失巨大,社会影响极坏
我国在煤矿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煤矿事故历年来呈逐年减少趋势
但少数国有煤矿随着自主权的增大,尤其是乡镇煤矿大多为个体或集体办矿,本身安全条件差,而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减少安全投入,导致近几年来安全状况恶化,特别是重大事故抬头
据统计,2000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5823人,其中3人以上重大事故发生444起,死亡3099人,占53%
乡镇煤矿事故最为严重,全年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四分之一,而死亡人数达3952人,占68%;其中重大事故发生331起,死亡达2138人,占全国重大事故的39%
由此可见,控制煤矿重大事故,是减少煤矿事故的关键
安全监察的宗旨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