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煤矿事故调查报告煤矿事故调查报告需审查、批复后,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在美国,调查报告经过事故调查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字,即可生效
在我国,通常要经过事故调查组织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才能生效
《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规定,一次死亡1人~2人的事故,由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批复;一次死亡3人~9人的事故,由办事处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一次死亡10人~29人的事故,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或报国务院批复
这说明,对煤矿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查、批复,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法定职责
煤矿事故调查报告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审事故调查组织工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18条规定,煤矿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和《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煤安安监字【2000】第10号)规定,事故调查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监察、公安部门和工会组成
必要时,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牵头组织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领导(包括副职)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当地政府领导担任
因此,要审查事故调查组的组建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此外,要看调查处理意见是否征求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二审事故定性是否准确
煤矿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对事故定性时,必须明确是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
二者必居其一,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三审事故原因是否分析清楚
事故原因分析的审查是审查的重点
要把握如下两点:事故原因分析要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别分析
直接原因包括两个方面,即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和人的不安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