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情况汇报近年来,省环保厅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努力形成符合中央要求、具有XX特色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切实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一、落实环保责任
一是落细环保工作责任规定
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市县对照《XX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出台相关责任规定,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级级、环环相扣地落实下去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问题责任清单,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核实,根据《X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是建立省级环保督察机制
计划从今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对各设区市督察一遍,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国家和省环保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情况
四是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考评
根据中办国办下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及国家发改委等4部委印发的有关文件,会同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研究制订《XX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及配套目标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
二、健全环境经济政策
一是完善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制度
将全省补偿断面由“个提高到112个,分类提高补偿标准,进一步强化“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导向,筑牢防治跨界污染的经济“闸门”
把太湖流域总磷补偿标准提高到其他地区的2倍,引导流域各地把工作重心放到除磷脱氮上来
二是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直接挂钩的财政政策
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相关指标考核办法》《污染排放统筹资金收取、返还及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对全省54个市、县(市)开展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考核
三是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对在重点生态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禁止开发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